娄底市公安局
关于开展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
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娄底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整治对象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三、整治内容
1、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用牌证、未按规定检验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2、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超员、非法载人、逆向行驶、强行超车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车厢、遮阳伞、爆闪灯、大功率喇叭。
4、驾乘摩托车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5、未成年人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6、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四、整治期间,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曝光。
五、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文明行车,安全出行,共同维护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责编:戴戈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中共双峰县委关于制定双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25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双峰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曾超群赴双峰县调研:扛牢政治责任 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
李基联主持召开“多网融合”改革工作专题调度会
双峰县管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开班 李基联作动员讲话 王文红主持
双峰县安全生产行动年、“企业服务年”行动、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召开
双峰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李基联 王文红参加
双峰县举行欢送入伍新兵暨集中送立功喜报大会
何朝晖到双峰高新区调研:聚力招大引强 深化改革创新 推动园区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下载APP
分享到